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交往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安全,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后勤处、学生处关于学生晚归时间调整公告》(20160405)结合学院实际,对学生住宿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未经学院同意,擅自在外租房居住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未经学院同意,擅自调整宿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三、未经批准,擅自留宿校外人员,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如因留宿校外人员或带校外人员进入宿舍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处分。在宿舍留宿异性者或在异性宿舍留宿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四、宿舍内禁止酗酒,禁止使用违规电器(如大功率电器等),禁止蓄养宠物,若有违反,将按照学生手册规定严肃处理。
五、不准私自在宿舍派发或张贴带商业性质的广告、传单;严禁在宿舍从事带传销性质的活动。违者没收所售物品并报学校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不准在宿舍内及周围踢足球、溜旱冰、打篮球、排球、网球等,严禁在宿舍打麻将、赌博;严禁传播反动或淫秽书画及音响制品。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无正当理由晚归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事前经辅导员同意后并履行请假手续的不在计算范围内,突发事件的请电话或短信告知辅导员备案。)
(一)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和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按时回宿舍就寝。学生在凌晨12:30—02:00进入宿舍的为晚归;凌晨02:00以后进入宿舍的为严重晚归。
(二)晚归处理办法:一学期内晚归1次者,给予批评教育,下达书面晚归违纪告诫书; 2次者晚归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3次晚归者,给予警告处分;3次以上晚归者,或者因晚归无理取闹、不服从门卫与值班人员管理或酗酒晚归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凡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该学年度评奖评优与入党资格。
(三)严重晚归处理办法:一学期内1次严重晚归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2次严重晚归者,给予警告处分;3次及3次以上严重晚归者,给予严重警告直至记过处分;严重晚归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凡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该学年度评奖评优与入党资格。
(四)晚归学生进入学生宿舍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校园卡、身份证)在宿舍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入内;若未带有效证件,需同班同学持有效证件到宿舍值班室确认晚归学生身份之后方可进入。登记时虚报姓名、学院、学号等信息弄虚作假者或拒不登记晚归信息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处分,取消该学年度评奖评优与入党资格。
(五)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晚归必须事前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签字批准;若因学校、学院组织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导致晚归,必须经辅导员批准,并提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八、学生晚归、擅自外出住宿等住宿违纪情况将在班级中不定期通报,并根据情节严重情况通报家长。对一学年中无晚归宿舍记录的班级进行优班评比加分,同等情况下在优秀班级评比中优先评选。
九、对晚归记录及处理结果存有异议者,可按程序进行申诉。
十、本管理规定从即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请各位同学遵照本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
祝大家有一个美好的宿舍环境!
gcgc黄金城集团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