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我简单说了说支持女权运动的原因。诚然,女权运动——我更愿意称之为“平权运动”——的成功,需要靠男性和女性的共同努力。然而讽刺的是,现阶段争取女权的最大障碍,我认为不在于男性,反倒是在于那些深受男权观念和男权思想浸染的、已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反女权”观念而不自知的女性,并且这样的女性还不在少数。就像是波伏娃那本被誉为“女权圣经”的著作《第二性》的扉页上引用的萨特的名言一样,“半是受害者,半是同谋;像所有人一样”。女性既是男权社会的受害者,亦是男权社会压迫女性的同谋。
为什么女性会是自身遭遇的同谋?举个例子:大概半年前我在知乎网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一个相貌平淡、家境清淡、才华寡淡的女人,究竟在这世界上能得到什么?”其中一个回答里有这样一段话:“关于这个问题,我的感情比较复杂,我觉得男人在物化女人,而比之更糟糕的,是我看到女人自己在物化自己。我可以给你一些男人的建议,告诉你怎么做,才能显得相貌不那么平淡,才华或多或少有所增进,以及什么样的男人不在乎家境。我可以让你变成一个男人喜欢的,男人看得上的,男人愿意要你的女人。但我认为你不是想要这样的答案。你想活成什么样,还是你想在男人眼里活成什么样?”最后回答者说“以后不要再问这种物化女性的问题,因为它让我觉得女人不值得。”
的确,这些也是我不愿意看到的。我认为社会上女性独立自由叫嚣了那么多年,到头来什么活得精彩,活得漂亮,全部都是攀比。在不少女性看来,男人赚钱女人花钱是天经地义,到餐馆吃饭男人买单更是理所当然。在我看来,这些观念的本质,全部都是一种将女性作为男性的“附属品”的思想。而维系这种从属关系的就是物质条件。我知道看到这里一定有人在心里暗暗骂我了:你自己小气不愿意买单就算了,还讲这么多故弄玄虚的东西干嘛?但是事情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吃饭买单只是很小的生活琐事,但其中管中窥豹的却是社会分工这个大问题。一个文明理性的社会,其社会分工应该看工作者的能力、素质、身体、知识等适不适合其工作为标准,谁行谁上,而不应该以固有的观念认为某某职位或者某某事情就不适合女性去做。打个比方,假如我要找干体力活的人,力气大不大就是这份工作的最主要指标。现在来了一个女性要求获得这份工作,我不能因为她是女性所以凭着固有的观念认为“女人力气小”而直接打发她走,而是应该给她展现自己的力气够大的机会。如果她的力气足够应付这份工作,原则上我就必须录用她。然而现实中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根本没有给女性这样的机会。有多少职位在招聘时明文规定“只招男性”,又有多少职位虽然没有这样赤裸裸的明文规定,却在同样入围的人之中偏倚男性?在现实中整体上的社会分工过程中难道不是存在太多针对女性的性别歧视现象?“女子无才便是德”不是白说了几千年,“好看的女孩子不需要读书”不是简单的调侃,所谓“妇道”所谓“贞节牌坊”在现代社会不是消失殆尽,它们只不过换了一个外表,仍然禁锢的女性的独立自由。再回过头看那些“男人赚钱天经地义”、“男方买房理所应当”的观点,是不是在社会分工上贬低女性,认为女性很弱所以理应承担相对轻松的社会分工?是不是在物化女性并把女性当作是男性的附属品?丈母娘们“有房有车才配娶我女儿”的想法又是不是相当于把自己的女儿待价而沽,当当作一种商品与货币的交易?这些在我看来,本质上统统都是男权思想作祟。
有人又要说了,你自己没钱娶不到老婆还在这里为自己的无能开脱?我想说,其实女性们持上述观点很正常,谁都想自己的社会分工轻松、压力小。但是以后社会上再出现对女性的性别歧视、暴力、不公等现象时,请那些持上述观点的女性不要再出来像卫道士一样呼吁保护女性权益,呼吁性别平等。这个世界从来都是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既要求享受女性权利,又不想付出相应的社会分工义务,可能吗?